关于做好2023年夏季来华留学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的通知

新闻来源:本站发布时间:2023-03-31浏览次数:421

  根据《湖北工业大学来华留学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》【2022】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,我校国际学生硕士研究生在修满相应学分,达到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,可申请3年毕业,开题报告可于第四学期进行。为了做好来华留学生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(一)开题报告的内容

  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在进入论文阶段前,必须做开题报告,即应在导师的指导下,根据所选定的课题,在调查研究、查阅国内外有关文献资料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,写出综述报告,字数不少于3000字,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
  1、课题来源、选题依据和背景情况、课题研究目的、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;

  2、国内外研究现状、发展动态:所阅读文献的查阅范围及手段;

  3、学术构想与思路、主要研究内容及拟解决的关键技术;

  4、拟采取的研究方法、技术路线、实施方案及可行性分析;

  5、所需实验手段、研究条件和实验条件;

  6、所需经费,包含经费来源、开支预算(工程设备、材料须填写名称、规格、数量);

  7、工作计划。

  (二)开题报告审核小组的组成

  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的开题报告须经开题报告会审核,审核小组由3~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一学科教师组成,设组长1人(原则上由本硕士点负责人担任),秘书1人,导师可作为审核小组成员,但不能担任组长。审核小组成员名单须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。

  (三)开题报告会程序

  1、拟作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填写《来华留学生硕士学位研究生开题审核与考核表》,国际学院进行资格审查(课程成绩;HSK;论文发表),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申请开题;

  2、审核小组组长主持开题报告会;

  3、研究生在报告会作开题报告;

  4、审核小组成员针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提问,研究生对所提问题予以回答;

  5、审核小组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进行审核。对于选题适当、论据充足、措施落实的,批准其进入学位论文工作;对于尚有不足的,要求其再作修改补充,并重作开题报告。

  (四)开题报告时间为本学期,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。开题结束后,各学院将开题情况、考核意见及结果填写在《来华留学生硕士学位研究生开题审核与考核表》内,签字盖章提交给国际学院教务办。

  (五)相关要求

  1、开题报告应在学院内公开举行,在开题报告前一周内张贴海报公布学位论文题目、时间、地点、报告人及导师等;

  2、开题前研究生应将综述报告印发给开题报告审核小组成员,为报告会做好准备;

  3、开题报告未通过者,允许在一个月内重作一次,若仍未通过,推迟到下一年度再申请;

  4、开题报告通过后,其选题不能随意更改,若因特殊情况必须改变的,须重作开题报告,并报研究生处备案。未经同意,擅自更改论文题目的,学校将不受理学位论文答辩申请。

  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时保质完成。

  现将2023年夏季拟开题硕士研究生相关信息附表。

  特此通知。

  湖北工业大学国际学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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